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18:21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監獄及看守所收容人自費延醫診治實施辦法 第 6 條
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各機關環境有所不同,自費延醫之時間、地點及處所,應審酌收容人之實際就醫需求
,以及機關維護安全所需後排定之。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