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16:04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受刑人假釋實施辦法 第 11 條
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規定假釋案件經不予許可處分後,監獄計算再次陳報期間之計算基礎。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