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19:11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受刑人及被告返家探視辦法 第 13 條
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一、第一項各款規定經核准之返家探視得取消之情形,以應外在情事變更。
二、第二項規定返家探視之取消程序。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