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20:15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監獄及看守所辦理使用通訊設備接見辦法 第 2 條
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本辦法之用詞定義。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