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要點訂定之依據。 二、全國安全防護工作會報設置要點第八點規定:「前點所定督導小組及地區安全防 護工作執行會報之與會成員、各級會報秘書單位及相關工作事項,另以全國安全 防護工作會報作業要點規範之。」爰據以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