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22:37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毒品防制基金補助作業要點 2
民國 111 年 06 月 27 日
鑒於實務上中央主辦機關再行補助之對象,亦包含補助個人,爰於第二款增訂「個人
」,並酌作文字修正。
民國 109 年 12 月 29 日
為使各中央主辦機關之補助對象更具彈性,爰修正第二款規定,將「其所屬」等文字
刪除。
民國 107 年 08 月 30 日
明定本基金之補助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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