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12 09:59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立法理由
友善列印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勵志中學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3
民國 110 年 12 月 22 日
因輔育院改制為矯正學校,爰將院修正為校。
民國 106 年 08 月 22 日
一、訂定申請應用檔卷採事前審核制,以及書面要式記載事項。 二、參考檔案法第十七條及同施行細則第十八條規定。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