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7:00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推動行政作業流程透明原則 1
民國 105 年 12 月 21 日
一、鑒於我國已施行「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為落實公約所揭示促進政府機關
    透明與課責制度之目標,爰訂定本作業原則,以完備行政透明相關指導原則、衡
    量標準、教育訓練等相關措施。
二、揭示本原則之適用機關範圍,比照行政院 104  年 7  月 7  日院授主綜規字第
    1040600354  號函頒「強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第 3  點規定,以行政院及所屬
    各機關(構)、學校為對象。
三、本點所稱機構,包括各機關設立之非狹義機關形態之實(試)驗、研究、文教、
    醫療機構等,與機關有隸屬關係,因屬政府設立,一併納入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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