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4.08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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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10
民國 105 年 06 月 17 日
一、訂定應用檔案之錯誤態樣及禁止事項。 二、參考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規定。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