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0:52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2
民國 104 年 12 月 10 日
依照檔案法第二條第二款中訂定「檔案」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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