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0:46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10
民國 104 年 12 月 10 日
一、訂定應用檔卷之典型錯誤態樣暨禁制事項。
二、參考檔案法第二十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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