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7 01:47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廉政署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 26
民國 103 年 12 月 09 日
鑑於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針對重大資安事件之處置,訂有「國家資通安全通報應
變作業綱要」,法務部亦依該綱要,訂有「法務部及所屬機關資通安全事件緊急應變
計畫」,本署由資訊安全執行小組辦理相關資通安全作業。爰明定個人資料檔案,發
生遭人為惡意破壞毀損、作業不慎等重大內部危安事件,或發生駭客攻擊等非法外力
入侵事件,如屬以非自動化方式檢索、整理之個人資料外洩事件,應進行緊急因應措
施,並迅速通報至本署資訊安全執行小組;如屬以自動化機器檢索、整理之個人資料
外洩事件,依該前述應變計畫,應進行緊急應變處置並迅速通報至本署資訊安全執行
小組之通報人員上網通報至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緊急應變中心。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