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10:08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不動產通訊投標要點 7
民國 103 年 11 月 26 日
通訊投標之投標人於開標時如不在場,保證金應由本分署通知領回,或依其申請逕將
保證金匯款至投標人本人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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