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合修正規定第五點,並參考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第二十一章「應用」相關規 定,爰修正第一項文字內容,如申請人所申請應用之檔案有限制應用情形者,採 取「分離原則」,僅就未限制應用之部分檔案提供之。 二、第二項未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