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0:07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受刑人與眷屬同住實施要點 10
民國 103 年 05 月 15 日
一、原第十點係規範「與眷屬同住處所寢具…」,既已明定於懇親宿舍實施,爰修正
    為「懇親宿舍」洵為恰當。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