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修正說明》 一、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所檔案開放應用須知第十二點之附件二修正。 二、依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月二十二日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應字 1080014 299B 號令修正後之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及檔案複製收費標準表修正附件 ,原附件為二頁,修正後為五頁,並更名為附件二: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 及收費標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