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9:22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跨國移交受刑人法 第 22 條
民國 102 年 01 月 23 日
參考「中華民國與巴拿馬共和國關於遣送受裁判人條約」第十八條規定,爰規定本法
具有溯及既往之效力。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