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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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廉政署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13
民國 106 年 06 月 14 日
點次變更,內容未修正。
民國 101 年 10 月 04 日
明定不得攜出及當日歸還之應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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