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0:06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最高檢察署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1
民國 107 年 08 月 20 日
修正本署機關名銜為「最高檢察署」。
民國 100 年 09 月 19 日
本須知訂定之依據。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