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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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最高檢察署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1
民國 107 年 08 月 20 日
修正本署機關名銜為「最高檢察署」。
民國 100 年 09 月 19 日
本須知訂定之依據。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