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5.09 23:03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廉政署組織法 第 4 條
民國 100 年 04 月 20 日
【立法院公布之立法理由】
【立法院公布之立法理由】
明定本署幕僚長之職稱及官職等。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