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衡酌圖書及視聽資料借閱頻率降低,爰簡化借閱數量規範。本點第一款修正為統 一圖書及視聽資料借閱份數限制。 二、衡酌圖書及視聽資料借用頻率降低,爰簡化借閱期間規範。本點第二款修正為規 定前揭品項借閱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