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31 18:36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立法理由
友善列印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受訓人員品德素養考核成績加減分基準 4
民國 112 年 03 月 23 日
為保留處分裁量空間,以符合比例原則,修正為「得」加重其處分。
民國 104 年 11 月 09 日
本點未修正。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