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01 07:17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檔案及政府資訊開放應用須知 12
民國 103 年 08 月 08 日
申請人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之費用,應依規定繳納,爰修正部分文字。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