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9:32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立法理由
友善列印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十二款業務主管人員範圍標準 第 10 條
民國 97 年 10 月 16 日
明定都市計畫人員範圍。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