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8 18:53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醫師牙醫師中醫師應法醫師考試修習法醫學程實習及專業訓練實施要點 3
民國 95 年 12 月 26 日
法醫實習應修學分數、項目名稱及各項學分數。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