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01 07:15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所屬各地方法院檢察署辦理緩起訴處分績效評比實施要點 5
民國 97 年 06 月 23 日
第四點第四款總分評選出前三名,已修正為前三至五名;個別案例執行績效優異者,
得列優選三名,亦修正為前三至五名。本點表揚及敘獎部分宜配合修正,以符實際情
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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