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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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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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醫師法 第 42 條
民國 94 年 12 月 28 日
為落實行政監督,爰參考醫師法第二十九條之一,規定法醫師違反停業、廢止執業執 照處分繼續執業時之處置。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