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3.04 04:43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辦理留置應行注意事項 9
民國 101 年 03 月 12 日
配合各分署之編制表調整職稱,將「處長」修正為「分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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