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一)本項未修正。 (二)本項未修正。 (三)為便利民眾辦理,延長取消預約截止時間,並放寬因未依預約日期前來辦理接 見之暫停受理預約規定。 (四)本項未修正。 (五)本項未修正。 (六)本項未修正。 (七)調整文字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