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30 11:41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作業規定 22
民國 98 年 12 月 25 日
一、本點第一款規定外聘委員查核作業所需相關費用,由受查核之工程主辦機關支應
    ,似有失立場,爰修正由本部支應,以符情理。
二、同款「所需」二字,為文字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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