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9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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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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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轉讓毒品加重其刑之數量標準 第 2 條
民國 98 年 11 月 20 日
因應本條例第十一條之修正,爰配合刪除現行規定「持有」之文字。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