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7:38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 20 條
民國 92 年 09 月 26 日
一  擬辦國家機密事項而需會辦者,應將其會辦程序及內容作成書面紀附卷。
二  參考「國定機密保護辦法」第二十五條。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