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8.17 01:21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三等考試監獄官類科及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類科錄取人員訓練請假注意事項 4
民國 111 年 12 月 01 日
一、本點新增。
二、本點參考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請假日數按訓練月數
    占全年比例計算,以確立各假別得請給假日數。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