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1:40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就告訴或告發案件發交司法警察機關查證實施要點 1
民國 107 年 08 月 06 日
增加及修正本要點訂定之依據法條,刪除其款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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