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6:59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收容人才藝班實施要點 9
民國 103 年 07 月 17 日
1.為求才藝班學員之安定性,
  擬刪除第九點第二項及第三項後段(反黑者),使特殊事由更加縝密與周全。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