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10:35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 第 14 條
民國 98 年 05 月 15 日
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為免衍生爭議問題,爰予第二項明定留存書面紀錄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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