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19:18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遴聘榮譽觀護人實施要點 12
民國 100 年 12 月 29 日
一、點次變更。
二、本點將「觀護志工」修正為「榮譽觀護人」。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