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矯正學校之一般教學部得視需要辦理國中技藝教育班、實用技能班及特殊教育班 等班級,以增加學生之學習空間,加強實務技能之培養,並得針對學生之特殊性 ,因材施教,爰為第一項規定。 二、為使一般教學部學生於寒暑假期間得充分利用時間,爰於第二項規定得依其意願 或強制其參與特別教學部。 三、參考「教育部發展與改進國中技藝教育方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