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12:08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 第 35 條
民國 86 年 05 月 28 日
一、訓導會議之組成及任務。
二、參考高級中學法第二十三條及高級中學規程第四十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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