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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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 第 20 條
民國 86 年 05 月 28 日
規定副校長之資格採公務人員任用單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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