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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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監獄及看守所收容人金錢與物品保管及管理辦法 第 16 條
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一、本條新增。 二、第一項規定機關確認藥品之程序。 三、第二項規定藥袋應標示之相關資訊。 四、第三項明定收容人攜帶之藥品不符合前二項規定之處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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