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條新增。 二、本法第六條第三項後段規定監獄應採取適當措施為合理調整,為使各監獄能有所 依循,以落實本法規定,爰增訂本條規定。另監督機關所訂定合理調整之指引, 應適時配合相關法令、監獄場域等因素妥為調整,併予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