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7 23:48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檢察司法警察廉政移民機關辦理妨害選舉案件實施要點 27
民國 113 年 08 月 15 日
妨害選舉形態除賄選、暴力介入以外,境外勢力介入選舉、選舉賭博、不實訊息、虛
偽遷徙戶籍等妨害選舉行為對於選舉公平性影響甚鉅,為納入各類妨害選舉案件,爰
將「賄選、暴力介入」文字修正為「妨害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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