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8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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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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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與司法警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防範冒名頂替應行注意事項 3
民國 103 年 07 月 03 日
一、點次變更。 二、修正理由同修正規定第二點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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