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28 06:33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律師法 第 109 條
民國 109 年 01 月 15 日
一、本條新增。
二、參酌公務員懲戒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訂定再審議之審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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