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0:17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仲裁法 第 52 條
民國 87 年 06 月 24 日
一、條次變更。由原條文第三十五條移列。
二、配合本條例名稱之修正,爰將「本條例」修正為「本法」。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