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4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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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廢
臺灣臺北戒治所辦事細則 第 17 條
民國 88 年 03 月 03 日
明定本所各種指導委員會之設立及聘請委員之程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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