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31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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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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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廢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組織條例 第 5 條
民國 88 年 02 月 03 日
規定本署署長及副署長之設置、職掌、員額與職務列等,以為任用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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