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6.02 13:00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戒治所組織通則 第 17 條
民國 87 年 05 月 20 日
明定本通則列有官等職等人員之職系,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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