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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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廢
監獄組織通則 第 8 條
民國 91 年 01 月 30 日
一、第八款減刑之「呈」報修正為「陳」報。 二、其餘各款酌作文字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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